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校园法治防线,引导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5月15日,共青团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鄂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鄂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鄂州市吴都中学开展“法润童心 典护成长”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
“起侮辱性外号、故意孤立同学算不算欺凌?看到同学被欺负该做沉默者还是站出来?”活动伊始,鄂州市检察院王怀林检察官以提问巧妙破题,打破生硬宣法。她先借“小明的一生”,生动展现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的全程守护。进而将目光聚焦校园,结合真实霸凌案例以案释法。这不仅教会同学们面对霸凌如何自护,更向霸凌者敲响警钟,欺凌行为必受法律制裁。

共青团鄂州市委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创新宣讲形式,引导全市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