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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青春自护,有你
有我” 法治主题直播活动在全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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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2年06月05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自护意识,接受安全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同时结合市疫情防控要求,市委文明办、团市委联合鄂城区检察院、鄂州市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举办的——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青春自护,有你有我”主题直播活动,全市共有来自6所学校的1538名青少年参与此次直播互动活动。

开展自护教育,是进一步深化安全法治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护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鄂城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和市12355服务台资深心理咨询师以视频直播的形式给同学们分享了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2013年的“李天一案”,在众多的性犯罪类型中,李天一案件属于性犯罪最为典型的代表类型,案例主角李天一当时未满18周岁,而且本是大家眼中“优秀”的人,走上犯罪之路在路上实在令人意想不到。

在这令人唏嘘的犯罪背后,却也暴露出了青少年走上犯罪之路的原因,主要原因有:1、寻求刺激;2、婚姻、父母的影响;3、被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则是:共同犯罪多于个人犯罪,犯罪的危害结果大,犯罪使用的手段粗暴,犯罪的目的简单。可见为了有效避免青少年犯罪,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正面引导应该是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自护意识的重要方面。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们不愿看到,却又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加强青少年自护普法教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

直播课堂”氛围活跃,互动性强,面对提问,同学们踊跃连线发言,积极分享自己的感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保护好自己。”……短短的一个小时的学习,学生们感到受益匪浅,不仅明白了安全自护的重要性,也增强了师生们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鄂州团市委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青少年安全自护的工作方式方法,与家长、学校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还将不断完善和充实“安全自护课堂”的内容,回应学校和家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需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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