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青发〔2013〕44号
9月13日,市委李兵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原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会后团市委迅速下发了《关于贯彻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鄂州青发〔2013〕40号),号召全市各地、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创新形式,掀起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新高潮。各地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开展形式多样的再学习活动,推动广大团员青年学理论、用理论,营造了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各级团组织积极运用党的理论来引导、武装青年,引领青年坚定信心跟党走,现根据各级团组织向团市委信息报送情况,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鄂城区团委、华容区团委、梁子湖区团委、鄂州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凤凰街道团工委、古楼街道团工委、西山街道团工委、市检察院团委、市经信委团委、市司法局团委、市林业局团委、市质监局团委、市委办团总支、市纪委团总支、市药监局团总支、市审计局团支部、市气象局团支部、市疾控中心团支部、市妇幼保健院团支部(共19个)。
希望以上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思想宣传工作中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引领青年工作中创造出新的更大成绩。
各地、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先进,正视差距,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切实把本地、本单位团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应组织期待、青年期盼,不断开创团的工作新局面。
共青团鄂州市委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