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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沼山中学建立“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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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09月27日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梁子湖区沼山中学隆重举行“青少年维权岗”共建单位授牌仪式,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代表和沼山中学全体师生参加了授牌仪式。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梁子湖区沼山中学举行“青少年维权岗”共建单位授牌仪式,是净化校园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给全体师生作了生动的法制报告,有利于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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