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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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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06月28日   
 
鄂州青发〔2013〕20号
 
关于深入开展“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团委,各开发区团工委,各街道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鄂州职业大学团委,市直各单位及属地管理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不断夯实共青团的基层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组织、增活力、推项目、重服务、创星级、争晋位”为主题,以“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市3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抓落实、强基础、求实效、重服务”的工作要求,以创新团建模式、增强基层活力为目标,以“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为抓手,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打造工作品牌,不断激活组织活力和队伍活力,切实增强团组织服务团员青年的能力,推动团的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 80%以上的基层团组织达到“三星活力团组织”及以上标准。

三、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坚持把“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工作作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一次系统摸排工作,对基层团组织开展科学公正地评价,进一步做到底子明、情况清。

2、科学定位,明确目标。要充分结合本地团组织建设情况,分梯段、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创建,明确争创目标,落实具体措施。

3、立足长远,逐步推进。要把“星级活力团组织”的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科学分析区域内团组织的实际情况,通过每年升级一批、巩固一批、整改一批,逐步实现基层团的组织工作全面活跃。

四、创建对象

主要在团的基层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包括乡镇、村(社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团组织。

五、创建内容

1、组织建设好。有好的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开拓创新,作风优良,热爱团的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得到团员青年认可和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有扎实的团建探索,能结合本区域内青年流动和分布的特色,探索产业链建团、商务楼宇建团、行业建团、园区建团、市场建团、商圈建团、特色街区建团、网络建团、网格化建团等模式,实现对青年的有效覆盖。

2、项目建设好。能积极落实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某项重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能围绕青年实际需求设计工作项目,卓有成效地开展项目化运作,实现“一团一品”,尤其是在青年创业创新、青年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工作中有所作为。

3、队伍建设好。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创新选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探索选拔基层各类青年能人担任团干部或参与团工作;团干部作风建设好,能以“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自律型”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团员队伍组织意识强,能经常开展学习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发展新团员,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团员能在某一固定领域发挥突出作用;流动团员教育管理好,能摸清底数,加强服务;积极服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4、制度建设好。严格团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一套较好的工作制度,团费收缴正常,基础档案健全。建立健全民主规范的团的运行机制,坚持并完善“推优入党”工作机制,确保团员成为基层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有工作经费保障。

5、作用发挥好。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有作为,能承担某一项具体工作,重点工作有参与;能围绕各青年群体需求,开发并运作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做传统美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新风的传承者和弘扬者,得到广泛认可。

六、“星级活力团组织”评定标准及方法

1、评定标准。

“星级活力团组织”评定采取“工作得分”+“直属基层团组织活力程度”的方式进行。

(1)工作得分实行百分制考评。根据量化指标,60—70分(含60分)为“一星活力团组织”;得分70—80分(含70分)为“二星活力团组织”;得分80—90分(含80分)为“三星活力团组织”;得分90—95分(含90分)为“四星活力团组织”;得分95—100分(含95分)为“五星活力团组织”。

(2)直属团组织中相应及以上星级活力团组织比例不低于30%。

2、方法步骤。

一般采取团支部自评、上级团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具体步骤如下:

(1)自评。由各基层团组织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上级团组织评定命名。由上级团组织组织专班,结合基层组织自评结果,对照评分标准对所属基层团组织进行评定并命名。

四星及以上活力团组织由团市委考评并命名。团市委各直属团组织每年上报的四星及以上活力团组织占比一般不超过25%。

(3)公示。上级团组织将考评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团员群众意见。

(4)汇总上报。以区、开发区、街道和市直机关团工委为单位建立所属基层团组织考评情况台账,并将统计汇总结果报团市委组织部。

七、推进创建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6月)。各级团组织要迅速做好“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动员部署,开展调研,摸清基层工作底数。并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细化的推进方案,确定推进时间、推进措施和责任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各区、开发区、街道和市直机关团工委于6月30日前将《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汇总统计表》(附件1)报团市委组织部。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13年7月-12月)。各级团组织要多下基层,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9-12月开展“活力团组织创建百日集中创建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研究激发基层活力的有效路径。各级团组织既要总结好的经验,也要总结问题和不足,找出影响工作推进的关键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11月底,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各区、开发区、街道于12月5日前收集整理本地区活力团组织创建的典型案例2个并上报。

3、第二轮推进阶段(2014年)。各级团组织根据第一阶段情况,结合年底考核,研究存在问题,细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完成每类星级向上一星级进位比例不低于40%的创建目标。

4、第三轮推进阶段(2015年)。各级团组织根据第一阶段情况,结合年底考核,研究存在问题,细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完成工作目标。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把“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团的领导干部要开展蹲点调研和大走访活动,带头深入一线联系点抓基层组织建设,帮助解决团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团市委将把“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将予以考核加分等奖励。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制定“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在组织管理、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建章立制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创新,努力打造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动态,做到有序推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微博、QQ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积极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典型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交流,切实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团市委将对各地“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指导,不定期深入各地掌握工作动态。每年年底,团市委将组建专班对上报的星级活力团组织进行考核并命名,四星活力团组织经命名后可推荐参评年度市级先进团组织,五星活力团组织经命名后可推荐参评年度省级及以上先进团组织。

附件:

1、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汇总统计表

2、乡镇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3、村(社区)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4、企业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5、学校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6、机关事业单位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7、新社会组织类“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评分参考标准

共青团鄂州市委

2013年5月30日


下载附件:
        鄂州青发〔2013〕20号(关于深入开展“星级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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