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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2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及开展
2013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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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06月24日   

鄂州青联发〔2013〕13号


关于命名2012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及
开展2013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团委、文体局,各开发区、社发局,各街道团工委、文体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团工委,鄂州职业大学团委、市直各单位及属地管理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自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基层团组织和各行业青年集体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州青联发〔2012〕8号)的要求,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全民阅读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热爱读书的优秀读书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优秀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团支部等7个青年集体“市级青年书香号”称号(见附件1)。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好榜样的示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2013年鄂州市“书香吴都?文化鄂州”第二届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鄂州全阅〔2013〕1号)的要求,市文明办、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市文体局决定在全市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中继续开展2013年度“青年书香号”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在全市青少年中大力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弘扬先进文化,打造精神高地,提升综合素质,引领良好风尚,为“五个鄂州”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创建范围

  全市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含重点建设工程)、学校、农村村级组织(含合作社与专业协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

  三、创建标准

  1.有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创建集体应建有读书室、阅览室等专门读书活动场所,也可依托文化站、图书馆、活动室等建立相对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活动场所有统一醒目的读书活动标识。

  2.有稳定的青年读书队伍。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8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3.有明确的读书活动制度。创建集体应有明确的创建规划和措施,有明确的读书活动目标,有详细的台账记录,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读书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保障。

  4.有丰富的读书创建活动。创建集体根据青年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并能将开展读书活动与开展思想引导、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读书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四、实施步骤

  1.创建阶段(2013年6月—2014年3月):各地、各单位参照“青年书香号”创建标准,尽快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深入指导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开展创建活动。

        2.申报阶段(2014年4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对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青年书香号”。鄂城区至少申报4家,华容区、梁子湖区至少各申报3家,开发区、街道至少各申报2家,其他市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申报。申报创建2012年度青年书香号单位未被评上则自动转为2013年度申报创建单位,并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3.表彰阶段(2014年5月):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创建集体进行审核,并通过实地查看,最终确定一批优秀青年读书集体,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2013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是加强新时期青年思想引领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创建单位的“青年书香号”的创建工作和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参照标准,因地制宜。各地、各单位要参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创建申报等相关工作。开展创建工作期间,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优势,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读书活动,营造出良好的读书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

  3.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创建活动,发现树立一批热爱读书的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典型,总结推广一批能激发读书兴趣的好载体、好方式和好活动,通过利用创建集体的典型带动作用,使青年的读书活动整体推进。

  联 系 人:颜家旺

  联系电话:0711-3830162

电子邮箱:ezhouyouth@163.com

 

附件:1. 2012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名单

2.2013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3.2013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成员名单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鄂州市委员会           鄂州市文化体育局

2013年6月20日

 
 

附件1:

2012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名单

(7家,排名不分先后)

鄂城区泽林中学团委

鄂城区杜山镇路口村农家书屋

华容区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船体二厂团支部

梁子湖区沼山镇居民小学“思博青年读书会”

鄂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团支部

鄂州经济开发区大闸社区团支部


附件2:

2013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

名称

所属行业

总人数

35岁以下青年数

35周岁以下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 务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表格内填写300字左右简介,创建详细情况请另附2500字左右材料。)

创建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级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

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表、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如制度、方案、借书记录台账、阵地建设图片、活动开展图片等)请同时报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附件3:

2013年度鄂州市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务


下载附件:
        鄂州青联发〔2013〕13号(关于命名2012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及开展2013年度市级“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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