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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鄂州市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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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03月11日   
各区团委,各开发区团工委,各街道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鄂州职业大学团委,市直各单位及属地管理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鄂州青年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大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力度,激励广大青年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共青团鄂州市委、鄂州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建立“鄂州市青年人才库”,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各项事业建设发展进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青年人才创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宗旨
鄂州市青年人才库以发现、培养、造就、举荐一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青年人才队伍为目标,广泛汇聚全市各类优秀人才信息,努力构建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实行动态管理的优秀青年人才信息系统,促进青年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为建设“五个”鄂州、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入库条件
凡是在鄂州市学习、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奋好学,立志成才,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均在推荐范围,具体推荐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优秀青年公共管理人才
1.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青年干部;
2.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表彰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公共管理人员。
(二)优秀青年企业管理人才
1.40周岁以下,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企业家;
2.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中、高层青年管理人才。
(三)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1.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在国家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集体著作限排名前三位)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师、建筑师、设计师、医生、教师等);
2、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业务技能、质量、安全、效益在市属本行业处于较领先水平,能够应用新知识、新技术解决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青年技术能手或业务骨干(含高级技工、高级营销员等);
3.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有科学研究、科技攻关能力,在本领域、本学科或本行业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做出一定实绩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四)优秀青年文艺人才
1.40周岁以下,3年内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曾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著作或文章,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的青年文学工作者;
2.40周岁以下,3年内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在书法、绘画、摄影、收藏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青年艺术工作者;
3.40周岁以下,3年内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在艺术表演方面有一定造诣的青年艺术表演工作者。
(五)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具有创业创新素养,自主创业创新,勇于开拓,市场前景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青年。
(六)其他
1.35周岁以下,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有专业八级以上水平,能熟练进行外语交流、翻译的人员工作;
2.35周岁以下,2003年度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人员;
3.35周岁以下,具有其他突出特长的人员。
三、推荐方式
(一)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采取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鄂州市优秀青年人才组织推荐表;
2.有关获奖证书、职称和学历证明(含参加各类型培训、进修资格和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3.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参与志愿服务证明、捐赠证明、知名人士推荐函等);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材料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一式两份。在提交材料时,另附2寸个人免冠彩照2张。推荐表格可向各级团组织索取,或在团市委网站下载。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各单位团组织对本单位的青年进行初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加入人才库。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可以直接将自荐材料递交到所在单位的团组织。
(三)选拔程序
1.各级团组织依据选拔条件,在进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部门及群众的意见。提交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经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团市委。各区按照入库条件中的前7项分类各类至少推荐5名人选(个别领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空缺)。
2.团市委将协同相关部门对所呈报的青年人才候选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照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测评。
3.推荐的青年人才经团市委审核批准后,选入我市“青年人才库”,并通知所在辖区团组织、单位及本人。
4.团市委对市级以上各类表彰、竞赛中的优秀青年,在征求基层党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直接选入“鄂州市青年人才库”。
四、管理使用
青年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将集中时间对人才库进行充实,不断为人才库补充新鲜血液。对于纳入青年人才库的优秀青年人才,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他们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遇。
1.“青年人才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由团市委统一管理,入库人员所在辖区团委、直属团组织协助管理,“青年人才库”中的有关人员的情况(如学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所在单位团组织应及时与上级团组织联系。
2.“青年人才库”档案由入库人员所在辖区团委、直属团组织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根据“青年人才库”中人员的专长和特点,积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并向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组织优秀青年人才参与本单位或上级单位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积极为青年人才搭建创业成才的平台。同时,做好每年定期向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部门推优的工作,推荐“青年人才库”中的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各级团组织在“评先推优”时要为入库青年人才给予优先考虑。
3.各级团组织要建立青年人才库动态考评机制,每半年对入库人员实行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相结合的立体考评,优存劣汰。同时,要拓展选才视野,善于发现优秀青年人才并吸纳入库,及时为青年人才库补充新鲜血液。有关的考评、补充人员等情况要及时向团市委报告。凡年龄超过40周岁或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出我市的“青年人才库”中的人员,其身份自然取消。
4.对列入“青年人才库”中的青年人才,各级团组织要尽力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支持、关心和帮助,积极协调,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外部环境。各级团组织在选拔配备团干部和后备干部时,要为入库青年人才给予优先考虑。团市委将择优推荐入库青年人才为市青联委员候选人。
5.各级团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团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优秀青年人才取得的成绩,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6.各级团组织要建立优秀青年人才联系制度,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服务。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重视青年人才的推荐工作,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把它作为为青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广泛的调查摸底,按照类别及标准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为他们的岗位成才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认真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优秀青年人才状况,把好初审关和材料质量关,确保完成这次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任务。并把青年人才库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今后大力培养选拔后备干部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考察、交流等形式,使青年人才得到锻炼。
(三)宣传动员。各级团组织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做好青年人才推荐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要广泛宣传这次推荐青年人才活动的重要意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被推荐对象的条件,鼓励全市广大青年踊跃参与。
(四)规范操作。选拔优秀青年人才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参照入库条件、推荐程序、选拔程序等有关规定,规范青年人才库管理工作,确保入库人才质量。
各区团委、开发区团工委、街道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将材料收集整理后,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统一将《鄂州市青年人才库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鄂州市青年人才库候选人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推荐材料(包括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情况介绍)报团鄂州市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邮箱。
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市委办公大楼811室
邮编:436000
联系人:徐彩萍 邓伟志
联系电话:0711-3830426
电子邮箱:ezhouyouth@163.com
 
附:1.鄂州市青年人才库候选人推荐表
2.鄂州市青年人才库候选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鄂州市委          鄂州市青年联合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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